根据《大连商品交易所焦煤期货业务细则》第四条,现 设立首批焦煤品牌,有关事项具体如下:
1.设立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平煤 主焦一号”、 山焦销售日照有限公司“山焦日照 1 号”、山西乡宁焦煤集 团昌岳煤炭销售有限公司“乡焦 1 号”、山西凯嘉能源集团
有限公司“凯嘉一号”为焦煤品牌;
2.“平煤 主焦一号”品牌升贴水为 225 元/吨、“山焦日 照 1 号”品牌升贴水为 80 元/吨、“乡焦 1 号”品牌升贴水为 100 元/吨、“凯嘉一号”品牌升贴水为 175 元/吨;
3.焦煤品牌质量标准范围等相关信息详见附件。
首批焦煤品牌及品牌升贴水适用于 JM2601 及以后合 约。
特此公告。
大连商品交易所
2025 年 1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