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根据交易所通知 ,上海国际能源中心发布了《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20号胶期货标准合约》《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风险控制管理细则》《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交割细则》修订版。
2022年5月31日收盘后,会员、境外特殊参与者、客户在20号胶期货交割月合约的持仓应当调整为10手的整数倍(遇市场特殊情况无法按期调整的,可以顺延一个交易日);自2022年6月1日起,会员、境外特殊参与者、客户在20号胶期货交割月合约的持仓应当是10手的整数倍,新开仓、平仓也应当是10手的整数倍;非整数倍持仓将由能源中心强行平仓。2022年5月31日收盘后至2022年6月1日开盘前,客户所持有的20号胶标准仓单将由能源中心按照一个垛位100吨进行合并归整;无法合并归整的零散仓单将被注销成现货。
附件:
1.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20号胶期货标准合约(修订版)
2.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风险控制管理细则(修订版)
3.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交割细则(修订版)
华创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