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格投资者认定

根据《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运作管理规定》第三条规定,资产管理计划应当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募集。合格投资者是指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投资于单只资产管理计划不低于一定金额且符合下列条件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一)具有2年以上投资经历,且满足下列三项条件之一的自然人:家庭金融净资产不低于300万元,家庭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或者近3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于40万元; 
(二)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 1000 万元的法人单位;
(三)金融管理部门视为合格投资者的其他情形。

风险揭示

管理人承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计划财产,但管理人不保证计划财产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产品历史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产品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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