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液化石油气期货、期权合约上市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
时间:2020/03/27 11:12:00 来源:华创期货

尊敬的客户:


  您好!根据交易所通知,中国证监会已正式批准大连商品期货交易所开展液化石油气期货、期权交易,我公司将同步交易所开展交易,现将液化石油气期货、期权上市交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上市交易时间
液化石油气期货合约自2020年3月30日(星期一)起上市交易。
液化石油气期权合约自液化石油气期货合约正式挂牌交易后下一交易日上市,交易时间与液化石油气期货合约交易时间一致
  二、上市交易合约
首批液化石油气期货上市交易合约为PG2011、PG2012、PG2101、PG 2102、PG2103。
首批液化石油气期权上市交易合约为以PG2011、PG2012、PG2101、PG2102和PG2103期货合约为标的的液化石油气期权合约。
新合约的挂盘基准价由交易所于上市前一个交易日另行通知
  三、交易保证金水平及涨跌停板幅度
  上市首日,液化石油气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水平为合约价值的21%,涨跌停板幅度为挂盘基准价的14%。如合约有成交,则下一交易日起,交易保证金水平为合约价值的15%,涨跌停板幅度为上一交易日结算价的7%;如合约无成交,则下一交易日继续按照上市首日的交易保证金水平和涨跌停板幅度执行。关于交易保证金水平和涨跌停板幅度的其他规定,按照《大连商品交易所风险管理办法》执行。
  四、交易指令
  液化石油气期权合约上市初期交易所仅提供限价指令和限价止损(盈)指令。液化石油气期权合约的交易指令每次最大下单数量与液化石油气期货合约交易指令每次最大下单数量相同,即1,000手。
  五、行权与履约
  液化石油气期权在每个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以及到期日的15:00-15:15,客户可以提交“行权”、“双向期权持仓对冲平仓”、“行权后双向期货持仓对冲平仓”和“履约后双向期货持仓对冲平仓”申请。
  在到期日的交易时间以及到期日的15:00-15:15,客户可以提交“取消期权自动行权申请”。
  六、持仓信息公布
  每交易日结算后,交易所将公布液化石油气期货合约相关成交量和持仓量。
  七、持仓限额管理
   液化石油气期权合约与液化石油气期货合约不合并限仓。非期货公司会员和客户持有的某月份期权合约中所有看涨期权的买持仓量和看跌期权的卖持仓量之和、看跌期权的买持仓量和看涨期权的卖持仓量之和,在上市初期分别不超过8,000手。具有实际控制关系的账户按照一个账户管理。
      八、期权合约询价
    非期货公司会员和客户可以在非主力合约系列的期权合约上向做市商询价,非主力合约系列的期权合约是指除主力合约系列以外的所有期权合约,主力合约系列以本所网站及会员服务系统发布为准。询价请求应当指明期权合约代码,对同一期权合约的询价时间间隔不应低于60秒。同一交易编码在一个期权品种上每日询价次数不能超过500次。

  特此通知。


华创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