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根据中国期货业协会于2021年9月10日发布的《期货公司居间人管理办法》,过渡期1年(2022年9月10日)即将届满,届时我司与不满足办法要求的居间人解除合作。凡符合新规要求的与我公司合作的居间人信息均在中期协信息登记公示,可通过我司官网查询。未通过中期协信息登记的人员,不得开展期货居间业务,不得向您提供任何居间相关服务。我司再次提示,居间人不得故意隐瞒期货投资的风险或者故意扩大期货投资的利益,不得做不实、误导的广告与宣传,不得进行欺诈活动。因轻信他人承诺收益或指导交易造成的交易结果应由您本人自行承担。
华创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二零二二年八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