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郑商所】关于修订期权合约及有关业务规则的公告
时间:2022/11/11 09:31:00 来源:华创期货


2022〕88号

 

经郑州商品交易所(以下简称郑商所)第七届理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报告中国证监会,郑商所对期权合约及《郑州商品交易所期权交易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现将相关修订案予以发布。

1、期权合约最后交易日由“标的期货合约交割月前一个月第3个交易日”修订为“标的期货合约交割月份前一个月第15个日历日之前(含该日)的倒数第3个交易日,以及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日期”。

2、行权价格挂牌方式统一修订为“行权价格覆盖标的期货合约上一交易日结算价上下浮动1.5倍当日涨跌停板幅度对应的价格范围”。各品种期权行权价格间距相关规定不变。

3、本次修订自新挂牌期货合约SR2401、CF2401、TA2401、MA2401、RM2401、ZC2401、OI2401、PK2401对应的期权合约开始实施,其中,合约月份大于等于上述期货合约对应的期权合约适用修订后的规定,合约月份小于上述期货合约对应的期权合约适用修订前的规定。

由于目前处于郑商所业务规则体系优化的过渡期内,相应对上述合约及业务规则优化前版本进行同步更新。

特此公告。

 

附件:1.郑州商品交易所期权合约文本修订案

2.郑州商品交易所期权合约文本修订净稿

3.《郑州商品交易所期权交易管理办法》修订案

4.《郑州商品交易所期权交易管理办法》修订净稿

 

郑州商品交易所

2022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