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正式停止使用第一代身份证的通知
时间:2012/12/06 14:05:00 来源:交易服务部
尊敬的客户:

根据《居民身份证法》相关规定:第一代身份证将于2013年1月1日起正式停止使用。届时,不论第一代身份证的有效期是否长期有效,都应更换成第二代身份证。

为保证客户资料的有效性,请您在办理各项业务时须遵循以下规定:

1、     自今日起,我公司办理开户及其他基本业务只受理第二代身份证。

2、     对于在我公司留存第一代身份证资料的客户,请您及时联系我公司更新资料,包括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及含本人签字的复印件。

截至2013年1月1日,若您未在规定时间内更新身份证资料,我公司将按规定冻结该您的期货交易账户直至更新资料为止。

特此通知

 

 华创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