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期货交易所调整黄金期货合约交割月份
时间:2013/09/16 17:19:00 来源:0019


        按照《上海期货交易所黄金期货标准合约》修订案的规定,上期所将黄金期货品种“合约交割月份”条款由原来的“1-12月”修订为“最近三个连续月份的合约及最近11个月以内的双月合约”。黄金期货品种挂盘交易的合约将逐步过渡至条款规定的7个,新旧合约过渡将于2014年5月AU1405合约摘牌后完成。

附:

上海期货交易所黄金期货标准合约

交易品种

黄金

交易单位

1000克/手

报价单位

元(人民币)/克

最小变动价位

0.05元/克

每日价格最大波动限制

不超过上一交易日结算价±3%

合约交割月份

最近三个连续月份的合约以及最近11个月以内的双月合约

交易时间

上午9:00-11:30 ,下午1:30-3:00和交易所规定的其他交易时间

最后交易日

合约交割月份的15日(遇法定假日顺延)

交割日期

最后交易日后连续五个工作日

交割品级

金含量不小于99.95%的国产金锭及经交易所认可的伦敦金银市场协会(LBMA)认定的合格供货商或精炼厂生产的标准金锭
(具体质量规定见附件)。

交割地点

交易所指定交割金库

最低交易保证金

合约价值的4%

交割方式

实物交割

交易代码

AU

上市交易所

上海期货交易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