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接郑商所、大商所、上期所及能源中心通知,自2024年6月3日(即5月31日晚连续交易)时起,调整部分期货及期权品种申报费;接中金所通知,自2024年7月1日起,将对国债期货合约收取梯度申报费。各交易所申报费具体收取标准见附件。
通知要求期货公司会员应当切实加强客户交易行为管理,采取实际有效措施,防范客户出现因申报费透支导致资金不足的情形。因此对于收取申报费的品种(包括后续新增),我司将在盘中对在我司交易达到相应信息量的单个客户按OTR>2的标准预冻结资金,当日结算时,按交易所结算文件从客户可用资金中扣划相应申报费并释放盘中预冻结资金。因我司无法监控客户同时在其他期货公司的交易情况,也无法按实控账户组预冻结申报费,而申报费是按客户全市场交易合并计算,实控账户组申报费按照单个客户执行,我司可能存在预冻结资金不足的情况。请注意账户的资金及交易情况,合规交易,祝您投资愉快。
特此通知。
附件2:大连商品交易所关于调整部分期货合约申报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附件5: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关于国债期货实施梯度申报费有关事项的通知
华创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