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改焦煤和焦炭期货限仓规则的通知
时间:2021/9/26 13:59:00 来源:华创期货

尊敬的客户:


    接交易所通知,大商所对《大连商品交易所风险管理办法》中焦煤和焦炭期货持仓限额进行了调整。修改后的规则自2021年9月30日结算时起分别在JM2110、J2110及各自后续合约上实施。焦炭、焦煤期货合约客户持仓限额见下表,交割月份个人客户持仓限额为0:(单位:手)

品种

时间段

客户

焦炭

交割月前一个月第十五个交易日起

300

交割月份

100

焦煤

交割月前一个月第十五个交易日起

500

交割月份

200

    特此通知。

华创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9月24日